浙江出臺無違建創評標準--創輝建設
作者:admin?日期:2020-03-19 08:52:55 ?點擊:1838
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日前出臺《關于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標準及考評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7月15日向全省下發。這意味著,該省各地創建無違建縣(市
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日前出臺《關于“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標準及考評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7月15日向全省下發。這意味著,該省各地創建“無違建縣(市、區)”有了具體的參考標準。
據介紹,2013年至2015年,浙江省政府決定在全省深入開展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設行動(簡稱“三改一拆”)。通過三年努力,該省舊住宅區、舊廠區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進,違法建筑拆除大見成效,違法建設行為得到全面遏制。2016年,深入推進“三改一拆”被寫進浙江省“十三五”規劃,為此,該省在今年4月15日召開的全省“三改一拆”工作現場推進會上,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拆”的進度、“改”的力度、“用”的深度、“控”的強度結合起來,以釘釘子精神深入推進“三改一拆”,打好轉型升級組合拳。會上還表彰了一批在“三改一拆”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其中,杭州市桐廬縣等14個單位獲評2015年度“基本無違建縣(市、區)”;杭州市富陽區等12個單位獲評2015年度“無違建創建先進縣(市、區)”。此次《通知》的出臺,對該省各地建立健全違法建筑防控長效機制將發揮重要作用。
那么,符合什么樣的條件,才能夠達到“無違建縣(市、區)”標準?
《通知》提出,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無違建縣(市、區)”創建要分級分批推進,創建標準分為“無違建創建先進縣(市、區)”、“基本無違建縣(市、區)”和“無違建縣(市、區)”三個等級。創建“無違建縣(市、區)”是最終目標。
《通知》規定,“無違建縣(市、區)”的考核驗收,采取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綜合考評辦法。
在定性考核上,《通知》亮出4條考核硬杠,分別為全面禁止新增違法建設行為、違法建筑典型案例1個月內查處整改到位、建立防違控違綜合管理系統和社會平安穩定,只要任何一項不達標,就會被一票否決。這也說明,創建“無違建縣(市、區)”并非易事。
在定量考核上,《通知》制定了包括存量違法建筑處置、非法“一戶多宅”處置、防違控違長效機制、拆后土地利用、“三改”工作任務、制度體系、規劃體系、農民建房保障體系共8項考核指標。這些指標采用評分制,對不符合要求的縣(市、區)扣除相應分值。
在“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標準上,《通知》要求必須在達到“基本無違建縣(市、區)”創建標準的基礎上,再達到以下6條更嚴的標準:
第一,在存量違法建筑處置上,全縣(市、區)范圍內各類存量違法建筑均要依法處置到位。
第二,在新增違法建筑管控上,要求從違法建設行為發生到發現不超過7日,從發現到拆除不超過30日。
第三,在非法“一戶多宅”處置上,要求對沒有拆除老住宅的農村新建住宅戶全面依法處置,農房確權登記率達80%以上。
第四,在防違控違長效機制上,要求必須建立具備受理投訴舉報、巡查發現、實時指揮、快速處置和綜合督察等功能的“防違控違綜合管理系統”。全面建立三級網格化管理體制,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降低違法建筑被動發現率。
第五,在拆后土地利用上,要求做到應耕則耕、應綠則綠、應建則建,拆后土地利用率達80%以上。
第六,在規劃體系上,要求對重點區域開展城市設計,實現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全覆蓋,鎮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達70%。
此外,《通知》還規定,即使評上“無違建縣(市、區)”,仍有被“摘帽”的可能。“無違建縣(市、區)”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復評一次,復評標準按照相應等級創建標準執行。復評未達到標準或發現有關材料和數據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重要事項隱瞞不報的,被定為復評不合格,報省政府批準后予以撤銷命名。(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